2022两会召开之际,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上汽集团董事长陈虹、广汽集团董事长曾庆洪等作为人大代表,为中国汽车产业发展建言献策。
吉利李书福:建议加大电动汽车换电体系建设、将甲醇汽车纳入新能源汽车发展体系
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建议推广应用甲醇汽车,助力交通领域碳中和。
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超过70%,交通领域石油消耗占比超过70%,可见我国能源安全主要体现在液体能源的安全。而在交通领域众多的新能源、清洁能源(电力、氢能、天然气、氨等)中,甲醇是唯一的常温常压下为液态的能源,燃料特性优秀,使用安全便捷,兼具汽油、柴油的燃烧特性。
因此,发展甲醇燃料,推广使用甲醇汽车是保障我国能源安全的重要举措之一。
李书福提议, 在我国全面推广应用甲醇汽车,将甲醇汽车纳入新能源汽车发展体系和管理范畴,给予甲醇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同样的政策支持,带动更多的企业投入甲醇汽车的研发,加快实现交通领域碳中和。
此外,李书福还建议加大电动汽车换电体系建设。
充电和换电成为电动车主要补能模式。2021年全国充电桩保有量为261.7万台,同比增长55.7%,然而全国换电站数量仅为1192座,换电站远远慢于充电桩的布局速度。
事实上,车电分离的换电模式,与传统的充电桩补电模式相比,具备高效补能和降成本两大优势。其中,在高效补能方面,乘用车换电仅需1-5分钟左右,与传统充电桩相比具有绝对优势;在成本方面,电动车初始购车成本中,动力电池占比40%左右,“车电一体”的充电模式使整车成本被大幅抬高,车电分离模式下,电动车购置价最高可下降一半。特别是在重卡和出租车、网约车领域推广,可以提升运营效率,经济效益更加明显。此外,电池材料也可纳入循环经济中,进一步提升环保效率。
李书福就建设换电体系提出三点建议:
加快明确换电站建设、高低压箱变、土地及建设审批的相关规定,将其纳入国家市场管理规范体系内。建议政府开放公共停车场的资源准入与支持,有效合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优化换电项目高压新装(增容)审批流程,落实压缩报装时限要求,放开一址多户,加快建设周期;
进一步完善换电车型相关政策法规,对换电车型公告法规进行优化,建立换电车型专属的公告认证体系,形成车电分离下的车与电池的分开认证。同时,进一步完善国家关于新能源车的溯源系统,针对车电分离模式做适应性(如车电分离保险)的优化;
加速推动换电模式标准化、通用化。推动换电接口软硬件协议的标准化,预设2-3种技术先进的接口形式制定推荐性标准;对换电站的机构、形式、兼容性进行规范化约束,使技术先进的换电站获得优先推荐;推进换电电池包的标准化制定,使换电电池包真正能够在不同车企、不同换电站、不同用户之间互通互换。
上汽陈虹:建议建立车规级芯片统一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上汽集团董事长陈虹指出,汽车业助力落实“双碳”目标,不仅要继续扩大新能源产品的普及,还要在生产端和使用端共同发力,推动全产业链实现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
一方面,建立健全支持汽车产业低碳发展的政策措施,希望 尽快出台汽车产业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规划,加快推进汽车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并通过持续丰富政策工具箱,与新能源车补贴政策、积分政策等有效衔接,进一步降低制造、流通、使用等环节的成本。
另一方面, 加强产业链布局与低碳技术研发创新,对锂、钴等上游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与掌控,保证产业链安全;推动“官产学研”各方形成合力,通过技术孵化、项目示范等方式,加快清洁能源、绿色制造等技术落地,以及原材料的循环利用。
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新能源车使用端的支持力度,如, 持续完善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提供充电电费优惠等,进一步形成鼓励低碳产品消费的氛围。
智能网联汽车方面,陈虹建议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 明确自动驾驶系统的合法地位,并制定人类驾驶员与“自动驾驶系统”(车企、零部件供应商等)的责任划分标准规则和处置机制。又比如,建议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中,建立“自动驾驶系统”的等级评价认证体系和准入机制,等等。
疫情爆发以来,汽车行业持续受到“缺芯”影响。随着今后智能网联汽车的加快发展,车用芯片尤其是大算力芯片的需求,还将持续快速增长。为此,陈虹建议通过政策引导,多方协同, 建立车规级芯片统一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并成立第三方检测认证平台;建议国家牵头设立专项资金,鼓励芯片企业、汽车企业共同参与,加快形成国产大算力芯片的研发、制造和应用能力。
广汽曾庆洪:建议延缓新能源其次和国家补贴一至两年
广汽集团董事长曾庆洪提出延续新能源汽车消费“动能”。在国家“双碳”战略背景下,发展新能源汽车对于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实施多年的新能源补贴政策对新兴市场成长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但相关补贴政策将于2022年底到期。在此背景下,曾庆洪提出了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建议。
一是 延缓国家补贴一至两年、简化前期补贴领取手续、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二是 建议国家层面在新时期考虑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进行战略方向调整,以达到“提振消费、鼓励建设”的目的;
三是 尽快完善其他激励政策,以确保新能源汽车补贴完全停止后市场有效、持续发展,完成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十四五”规划目标。
智能驾驶汽车方面,曾庆洪指出,现阶段智能驾驶相关法律法规仍存在较大空白,智能驾驶汽车上路缺乏法律依据;智能驾驶汽车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与传统汽车有别,无法简单套用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原则,且因果关系难以确定。
有鉴于此,曾庆洪提出了关于修订《道路交通法》第2条和第76条的议案。
一是建议 增加并明确“机器驾驶人”的定义,有助于厘清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也为未来我国智能驾驶汽车上路的合法性做好前瞻性的立法铺垫;
二是建议 增加“智能驾驶汽车应当安装关键数据存储黑匣子或关键数据云端备份”的强制性规定,以确定交通事故发生时控制车辆的责任主体是驾驶人还是智能驾驶系统;
三是在现行交通事故归责的基础上, 增加由系统控制智能驾驶汽车时认定交通事故的有关法律规定,明确智能系统责任由生产者承担;
四是建议 增加“将智能驾驶汽车产品责任保险纳入强制保险的范围,分散相关责任主体的风险”的有关法律规定,以确保技术发展与社会公共利益相结合。
哪吒汽车方运舟:推进建设智能汽车操作系统生态
哪吒汽车董事长方运舟指出,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加速发展,对中国智能汽车产业发展提出新挑战,主要包括车用操作系统、车用高性能芯片及汽车智能安全三大挑战。尤其是 汽车操作系统,已经成为中国智能汽车发展过程中的 " 卡脖子 " 技术。汽车操作系统平台作为重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和技术链的基础,一直是中国汽车智能化过程中必须掌握的关键技术。汽车操作系统对汽车产业的重要性,正如 2010 年左右手机操作系统的变革对手机产业带来升级一样巨大。